蒙城县2018年普通门诊补偿温馨提示
2018年普通门诊补偿只限在县内乡镇卫生院、定点村卫生室(社区卫生服务站)报补,县级医院不再进行普通门诊补偿,对于年度内县级门诊医疗累计费用超过1000元的,年终到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报补,以户为单位,年补偿总额封顶线为每人200元,补偿比例为55%,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