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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我先行,文明城市同建设

2021-11-29 16:12:53 1075

为持续助力蒙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进一步发挥我院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近日,我院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们参与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,成为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。

城市的文明需要每一个人的行动。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,蒙城县中医院的医护人员积极响应号召,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,通过捡拾垃圾、清洁路面等方式,在医院周边及包保路段开展活动,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舒适卫生的城市环境环境。

同时,路段志愿者们积极发挥五大员作用(信息员,协管员,服务员,监督员,宣传员),在路面劝导制止随意停车、闯红灯等各类不文明行为,共同建设更有秩序、更加美好的文明蒙城。

全国文明城市(城区)是指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,坚持科学发展观,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,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,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(城区)。文明城市(城区)称号是反映城市(城区)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。

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,是城市建设、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,是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城市品牌。通过争创文明城市工作可以更好地改善城市环境,打造城市形象,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;可以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,激发全县人民形成和保持争先进位的精神状态;可以通过创建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,形成政府亲民、市民亲政的良好互动局面。因此,创建文明城市既关系蒙城未来的发展,更关系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,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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