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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城县中医院中药饮片(中药制剂室)供货合作单位选取项目中标公告

2022-9-19 9:48:41 2859

蒙城县中医院中药饮片(中药制剂室)供货合作单位选取项目中标公告

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蒙城县中医院委托,就蒙城县中医院中药饮片(中药制剂室)供货合作单位选取项目进行招标,现评审工作已结束,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,并经业主确认,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:蒙城县中医院中药饮片(中药制剂室)供货合作单位选取项目

二、开标时间:2022年9月16日

三、合作单位名称:

1)第1、2、3、4、6、8、9、10、11、12、15、18、19号处方合作单位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

2)第5、7、13、14、16号处方合作单位为安徽亳药千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

3)第17、20、21号处方合作单位为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

四、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、地址

采购人:蒙城县中医院

地址:蒙城县灵山大道1号      

联系人:孙主任

电话:0558-7600801      

五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、地址

代理机构: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
地址: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

联系人:张

电话:0558-7820016  

六、公告期限

本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(2022年9月19日——2022年9月21日)。

七、提出质疑的时间、地点、联系电话,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1、提出质疑的时间、地点、联系电话

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公告期限内(至2022921日止)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。

2、提出质疑的条件

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当按照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等法律法规,依法提出质疑。提出质疑的供应商(质疑供应商)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
(一)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(二)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

(三)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;

(四)事实依据;

(五)必要的法律依据;

(六)提出质疑的日期。

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
3、不予受理的情形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(一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(二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(三)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;

(四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,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;

(五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。



蒙城县中医院

2022年9月1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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