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城县中医院领导带领临床专家 为孤寡老人送温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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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城县中医院高压氧舱维保服务项目(二次) 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 AHQSZB【2024】052-1 二、项目名称: 蒙城县中医院高压氧舱维保服务项目(二次) 三、成交信息: 成交人名称:烟台豪特氧业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:人民币65000.00元/年(大写:陆万伍仟元整/年) 四、主要标的信息: 详见投标文件 五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。 六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 七、其他补充事宜 (一)采购方式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、开标日期、资格能力条件、业绩、信誉、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、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.采购方式:公开采购 2.公告发布期限:2024年3月18日 3.开标时间:2024年3月22日 4.资格能力条件及要求: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.业绩及其他响应情况:详见投标文件 6.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:详见评审文件 7.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:详见评审文件 (二)提出质疑的时间、地点、联系电话,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.提出质疑的时间、地点、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内(至2024年3月25日止)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 2.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当按照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等法律法规,依法提出质疑。提出质疑的供应商(质疑供应商)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 (1)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 (2)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 (3)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; (4)事实依据; (5)必要的法律依据; (6)提出质疑的日期。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 (三)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1.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 2.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3.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; 4.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,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; 5.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。 (四)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,请提供下列材料: 1.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;2.经办人员身份证(原件); 八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 1.采购人信息 名称:蒙城县中医院 地址:蒙城县灵山大道1号 联系人:孙主任 电话:0558-7600801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: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:蒙城县财富汽车院内 联系人:王工 电话:0558-7788258